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8周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暨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评选表彰的通知》(湖大党字〔2019〕4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离退休党组织的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处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先进党支部:9个,其中,拟推荐2个支部参加学校优秀支部评审。
2.优秀共产党员:35人,其中,拟推荐5人参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审。
3.优秀党务工作者:15人(其中优秀支部书记至少5人),其中,拟推荐3人参加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评审。
二、推荐条件:
1.先进党支部,以2018年底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中被评为“优秀”的党支部为准,本次不再组织评审。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参照湖大党字〔2019〕41 号(见附件1)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优秀个人一般从2018年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选。
三、推荐方式:
1.优秀党支部:请有意参加学校优秀党支部评审的支部,填写相应表格。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党员以下支部限推荐1人,50名党员以上支部推荐1-2人。
四、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结合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离退休处党委。
2.组织评选。处党委召开会议,确定拟表彰的名单以及拟报送学校参评人员名单,评审结果在离退休处公示。
3.表彰奖励。处党委拟在七一前夕召开表彰会,对先进支部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支部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2.优秀个人原则上1人只能申报一个奖项,原则上3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3.推荐至学校且获得学校相关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处党委不再重复奖励。
4.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党支部于5月28日前将各类推荐审批表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离退休处(二办公楼215室)。
联系人:文怀,联系电话:88822647。
附件:
1.《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暨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评选表彰的通知》(湖大党字〔2019〕41 号)
2.“两优一先”推荐审批表
离退休处党委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