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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爱晚健身协会章程


湖南大学爱晚健身协会章程

(2015年12月全体会员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是在学校离退休处和老年大学领导下,在校园内开展健身活动的自愿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协会宗旨是:以健身为目的,每天坚持晨练,开展舞蹈、武术、腰鼓、健身球等活动,继承发扬我国传统文化,活跃和丰富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增进彼此间的友谊与团结,推动我校老年体育文化事业,并带动年轻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健身锻炼,为“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而努力。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协会的任务

1、围绕党和政府、学校的中心任务,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按照自愿与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会员从事力所能及的活动。

2、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邪教侵害和封建迷信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3、积极向学校离退休处反映老年人的要求和愿望,为制订有关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承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参加协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男女年龄不限,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训练、表演、比赛等活动的权利。

3、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有享受协会奖励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5、有自愿入会,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离退休处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的章程。

2、关心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执行协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4、自尊、自爱、自重,搞好会员之间的团结互助。

5、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务实创新,乐意担任协会管理工作。

6、每年交纳一定的会费。

第四章 组 织

第七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第八条 协会领导成员,由选举产生。

第九条 协会的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 协会的执行机构为管委会。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管委会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设管委会成员5-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5人(兼舞蹈组长1人,武术组长1人,腰鼓与健身球负责人1-2人,收费员1人,保管员1人,录制员1人),会计1人。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聘请顾问指导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

1、学校离退休处拨款。

2、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3、单位和个人资助。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用途

1、添置、购买活动服装。

2、购买、维修设备等。

3、开展各种活动费用。

第十三条 协会的经费收支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拨款部门和捐赠者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协会的物资、资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附:管委会成员分工

  1. 主任:负责对各项事务进行统筹,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离退休处汇报,得到指导并妥善解决,负责监督和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主管财务工作。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全面工作,及时汇报、反映协会内部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主任外出时接替主任工作。

  3. 委员:分别负责舞蹈、武术、腰鼓、健身球等的教学、晨练及大型活动的组织、排练等工作,负责设备的采购、维修、保养,负责U盘的录制、更换与保管;及时与主任、副主任联系、沟通协会工作。

  4. 会计:负责协会经费管理,支出费用必须有经手人与主任签字,收支账目清楚;及时与收费员对账,定期向主任报告收支情况。

  5. 收费员:按管委会研究的标准,及时收取会费,登记注册,并上交会计进账,定期与会计对账,年底公布收费情况。

  6. 物资保管员:负责服装、道具、器材的保管、使用、洗晒、租借,账目清楚,租金及时上交会计进账。特殊情况发动会员共同协助完成突击性任务。

爱晚健身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