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各老有所为平台:
为表彰我校在老有所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离退休教职工,根据学校相关奖励政策及《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暂行)》,现将2016年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永葆政治本色,继续以身作则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党的事业、为学校的发展增添正能量。
2.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并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为企业发展或社会公益事业等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显著。
4.积极参与离退休公益工作,长期为党建、关心下一代、志愿者、老年文化事业等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三、人员推荐
“老有所为”奉献奖采取组织推荐、联名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1.组织推荐。每年每个组织仅限推荐1人,没有合适候选人的,可不推荐。具备推荐权限的组织如下:各二级单位及老年大学、校关工委、老科协等主要老有所为平台
2.联名推荐。需提供10人签名的联名推荐证明。
3.个人自荐。由本人填写《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后,直接提交至离退休处。
四、评选程序
1.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先自我推荐,由各二级单位综合考察、推荐,名额为1个,组织被推荐人填写《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2.材料报送:各单位人事干事将申报人材料报离退休处;
3.材料审核:离退休处进行材料初审;
4.评审:按奖项评选办法组织评审;
5.公示;
6.学校审批。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候选人均需填写《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请打印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各二级单位人事干事及各老有所为平台负责人于5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离退休处文怀老师,纸质文档报送至离退休处综合办(7舍218室),联系电话:0731-88822647。
附件一 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暂行)
附件二 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湖南大学离退休处
2016年5月9日
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doc
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