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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2017年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老有所为平台:

为表彰我校在“老有所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离退休教职工,根据学校相关奖励政策及《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暂行)》,现将2017年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永葆政治本色,继续以身作则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党的事业、为学校的发展继续增添正能量。

2.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并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为企业发展或社会公益事业等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显著。

4.积极参与离退休公益工作,长期为党建、关心下一代、志愿者、老年文化教育事业等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三、人员推荐

“老有所为”奉献奖由各二级单位和老有所为平台推荐。每个单位仅限推荐1人,没有合适候选人的,可不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由各二级单位和老有所为平台综合考察、推荐,组织被推荐人填写《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2.材料报送:各单位人事干事或老有所为平台负责人将申报人材料报离退休处;

3.材料审核:离退休处进行材料初审;

4.评审:按奖项评选办法组织评审;

5.公示;

6.学校审批。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候选人均需填写《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请打印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请各二级单位人事干事及各老有所为平台负责人于6月2日前将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邮箱发离退休处综合办文怀老师,纸质文档报送至离退休处综合办文怀老师(7舍218室),联系电话:0731-88822647。

附件一

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doc.doc

附件二

湖南大学“老有所为”奉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doc

湖南大学离退休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