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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本级医保异地转诊须知


异地转诊范围:

由于受我省医疗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限制,无法予以诊疗的危重疾病或特殊疾病,需要转到异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就诊的患者。

二、异地转诊申报医院:

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

三、异地转诊申报程序:

1.携带最新最近(一年之内)的病例资料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到指定申报医院医保科填写异地转诊审核表。

2.由指定医院的医保科安排三位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专家会诊初审,将会诊意见记录在转诊审核表上并签字盖章,医保科加盖医保章。

3.将病例资料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核签字盖章后的转诊审核表交予我处复审,复审通过后开具异地转诊介绍信。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均应字迹清晰;

2.所注姓名与本人身份证之姓名完全一致;

3.所供材料,需盖章之处应全部盖好完整清晰的公章;

4.异地转诊必须明确医院地点,不能随意中途变更转诊医院;

5.异地转诊备案后,须在半个月内到转诊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