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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大党办字[2012]9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机关部、处,各直附属单位:现将《湖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 2012年4月1日 主题词:关心下一代工作 考核办法 通知 湖南大学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印湖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精神,实现教育部关工委提出的基层关工委组织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学校关工委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评估依据 以《湖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估。二、考核评估方式 自2012年起,每年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学院和单位进行考核评估。三、考核评估组组成 每个评估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组长人选由学校关工委确定。四、考核评估程序 (一)当年三月底前,随机抽取考核评估学院、单位,并通知被评估的学院及单位。 (二)被评估的学院及单位,于当年十月底前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到校关工委,校关工委于11月中、下旬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程序为: 1.学院(单位)汇报自评情况; 2.评估组就汇报情况提问; 3.评估组按考核内容逐项查看有关资料,给出参评分; 4.评估时间为半天。五、考核评估等级确定 考核评估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被评为优秀的学院与单位由学校关工委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学院与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附:湖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 湖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

项目

内 容

评分

组织建设与领导(30分)

1、关工委主任由现职领导或同级离退休同志担任

4分

2、关工委领导班子健全(按在职主导、离退休主体的要求,由5-7人组成,含本院退休党支部书记,特邀党建组织员)

4分

3、关工委设办公室,配有在职(兼职)工作人员

4分

4、关工委有保障经费,每年经费5000元以上

3分

5、关工委工作列入学院和单位工作计划、总结、评比、考核

3分

6、学院和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关工委工作不少于1次(会议记录、有实际内容)

2分

7、学院和本单位领导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会议记录、有实际内容)

2分

8、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关工委组织的重要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2分

9、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五老”人员占其“五老”总人数40%以上。

6分

自身建设(20分)

1、关工委成员分工明确,工作主动配合,团结协作好

4分

2、关工委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5分

3、规章制度健全

4分

4、建有网页

3分

5、理论业务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

4分

基本工作任务(50分)

1、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学生参与面60%以上4分,40%以上3分,30%以上2分,20%以上1分

2分4分

2、主题教育活动有评比、有总结

2分

3、主题教育活动选送5篇以上优秀征文

5分

4、支持协助特邀党建组织员开展工作成效好

6分

5、参与谈心、咨询活动,做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4分

6、开展扶贫助学活动1分,参与就业指导2分

3分

7、对学习有困难,心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给予特别关爱

4分

8、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4分

9、依法依规做好大学生学平险工作,投保率在80%以上的

6分

10、维护学生权利,监督理赔到位

2分

11、调查研究方面有项目1分,写出高质量调查报告的2分

3分

12、参与督导、评教、评学工作

2分

13、参与学校学风、教风建设工作

3分

备注:“五老”系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