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
湖大党字[1999]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离退休工作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系、院、所,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9]3号文件、教育部教干休厅[1999]3号文件和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离退休工作作出以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
全校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在几十年的革命工作中,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干部离退休制度,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发挥他们的作用。”改革、发展、稳定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做好离退休工作,是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的需要。全校各级干部要遵照江泽民同志的指示,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把离退休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做好我校的离退休工作。
(一)加强党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组通字[1997]10号),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在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的领导下,各离退休党支部要做到组织、制度、工作三落实,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离退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按离退休人员居住地实行划片管理,与居委会紧密配合,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的优势,发挥老干部自身的作用,让老同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好自己。
(三)完善校与系院、部处两级负责离退休工作的制度,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负责。在考核各单位工作和考核干部时,把开展离退休工作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二、齐抓共管,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工作两级负责的职责
(一)离退休工作处的职责
1、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管理离退休工作的办事机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办法,要协助学校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将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传阅文件和参加有关活动。协助学校定期召开老同志代表座谈会,向他们通报学校情况,征求他们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努力办好老年大学,管理好老年活动中心,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参观游览活动。
4、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他们在教导团、督导团、成人教学和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协助和配合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5、积极主动与学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住房、医疗保健、用车等生活服务的安排。
6、组织重要纪念日和节日对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及时到医院探望和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同志。经常了解和掌握老同志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7、做好离退休人员出国、出境探亲或旅游的政审工作。
8、主动与离退休人员的原工作单位配合,处理好逝世的离退休人员的丧事和善后事宜,并做好抚恤费和安葬费的计算和核发工作。
9、按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离退休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各单位离退休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离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的职责
1、离退休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离退休政策、做好离退休工作的基层单位,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离退休工作。
2、坚持从政治上关心离退休老同志,主动向他们通报学校和本单位情况,邀请他们参加本单位的群众性活动。
3、经常听取老同志对本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和可能,发挥老同志的经验和专业特长,邀请他们做适当的工作。
4、经常与离退休人员保持联系,从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重要节日登门看望,患病住院及时慰问。
5、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工作。
6、在离退休处配合下,负责办理逝世老同志的丧事和善后工作。
7、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的工作。
三、积极创造条件,为离退休老同志办实事
(一)按时发放离退休费,积极落实省以上政府和老干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离退休政策。
(二)人事处负责在职教职员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和退休费的计算、报批。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的各种证件,按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费的调整、报批,协助计财处做好每年离退休经费的预、决算和离退休费等各种经费的作用和发放。
(三)为继续落实学校与系、处两级负责离退工作的制度,凡在学校多个单位工作过的离退休人员,以最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工作单位为归口管理单位;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退休的人员以来人才交流中心之前的单位为归口管理单位。如仍有争议的,由组织部、人事处和离退休工作处共同认定。
(四)校医院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并与离退休工作处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疾病的防治工作,按规定搞好离退休人员的体检,按国家政策规定报销离退休人员医药费。
(五)要为离退休人员“五个老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老干活动中心(包括舞厅、各个活动室、老年大学教室、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等)的房屋维修费、水电维修费和水电费由学校财务统一纳入预算计划。
四、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湖大党字(96)2号文件停止执行。如今后上级有新的文件规定则以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
湖 南 大 学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老干部工作 离退人员 决定
抄报: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
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1999年5月17日印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