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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老年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教学班、协会:

今年是老年大学成立20年周年,为进一步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推进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相统一,经研究,拟对近年来我校老年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老年大学各教学班、各协会、任课教师、学员(限本校离退休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及指标分配

1. 优秀集体(12个):教学班6个,协会6个;

2. 先进个人(85人):教师5人,班长10人,学员30人,协会负责人10人,会员30人;

3. 突出贡献奖(5人)

三、评选要求

1. 优秀集体

教学班:教学有序,师生关系和谐,学员团结友善,风气正,能配合老年大学完成离退休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协会:章程完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会员能按时交纳会费,协会活动有特色,凝聚力强。

2. 先进个人

热爱并积极投身老年教育的管理和学习,思想上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敬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组织教学和协会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学员和会员中有较高的威望。原则上应从事老年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3. 突出贡献奖

热爱并积极投身老年教育事业,思想上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敬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我校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原则上从事老年教育工作5年以上。

四、推荐办法及评选程序

1. 先进集体由各班级或协会自行申报。

2. 先进个人中的教师、班长、协会负责人及突出贡献奖由个人自行申报。

3. 学员、会员由所在班级或协会推荐,每个班级或协会限推荐1-2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4. 所有候选人均需填写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并于2018930日前将审批表纸质件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交至老年大学办公室。

5. 评审:离退休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6. 公示评审结果。

联系人及电话:刘红霞  88821752

电子版发送邮箱:511917860@qq.com


湖南大学离退休处

2018831


附件1:湖南大学“老年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2:湖南大学“老年教育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3:湖南大学“老年教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审批表